南宁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南宁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以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以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以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选择所需材料
1、住房落户需提供——毕业证书(若遗失,提供毕业证明书),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落户地居民户口薄(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集体户落户需提供——毕业证书(若遗失,提供毕业证明书),申请人居民户口薄(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三、办理落户
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中心申请办理。
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南宁特殊人才落户办理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认定,属我市发展所需的特殊人才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二、南宁其他类人才落户办理条件
1、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定的留学归国取得同等学历)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3、职业院校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三、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身份证;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特殊人才认定证明或证书;
4、下列情形之一的落户地址证明材料(迁入社区集体户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一)、属商品住房、自建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二)、属单位分配住房(含租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单位的’购房、分房、租赁合同(证明)等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三)、属迁入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
(四)、属投靠本市亲友的,提供户主(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房屋权属证明、投靠人与户主的亲属关系证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的,与户主关系登记为非亲属)。
5、其他材料:
(一)、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公证书),居民户口簿以及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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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人才落户政策2019
南宁人才落户政策2019
南宁人才落户政策2019是如何规定的呢?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零门槛”入户。
如果要落户南宁市,就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专业人才,在南宁有合法稳定住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学历的人员及国家计划内的中专毕业生,受南宁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有2年以上聘用(招用)劳动合同,在南宁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南宁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对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各类专业人才,实行“零门槛”入户政策,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办理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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